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从昨天起,在动车组列车吸烟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的旅客,将被暂时限制购买全国各车次动车组车票。受限旅客需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购票。此外记者还获悉,如协议后还再犯,将停止对其乘坐全国各次动车组列车的服务。而关于“禁乘”期限何时解禁,铁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还需制定更为细节的办法。(京华时报 8月16日)
2014年1月1日,动车禁烟令首日上岗,新修订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动车吸烟作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一旦违反规定,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015年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开始实施,称“史上最严”控烟条例,禁止在所有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区域及公共交通工具吸烟。2016年7月28日,上海将对控烟举措全面升级,拟规定室内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由此可见,不管是动车,还是其他公共场所,动用国家的法律条例明文禁烟,足以证明其危害性极大。
如今,随着高铁线路网的不断密集,乘坐动车组列车的旅客越来越多,而因吸烟导致动车烟雾报警的事件也随之攀升。事实证明,动车禁烟令对部分旅客来说,只是纸老虎。更有甚者标榜罚款是小钱。这“野蛮生长”的背后,是无知,是对法律条例的藐视,还是公共安全意识的缺失?
如果说是无知,那么绝对是对人智商的侮辱。面对明显的禁烟提示和标识、语音播报提示等,旅客不可能完全不知情。铁路方面的负责人表示,由于动车组的速度及构造,吸烟触发烟雾自动报警器后,会导致列车减速运行,严重则危及行车安全、引发动车火灾。那么这种情况下,跃跃欲试者必定是抱着侥幸心理,逾越安全规则。此次铁路部门禁烟下“狠招”,笔者认为此举算是无奈之举。都说顾客是上帝,谁愿意又怎敢得罪自己的上帝呢?可如今教育和罚款处罚已经不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方法,已无法达到实效。那么站在公共安全出行的角度来看,此举更是“大快人心”,重在安全规则不可逾越。任何人都要对自己逾越安全规则的行为付出代价。毕竟,出门在外,安全才是第一。
而公共安全意识的缺失并不是一个企业、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条法律、一项规定所能填补的盲点。规则的本身就是行为的提示和约束,既是一种维护,也是一种考量。其需要我们自觉的去遵守。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说的就是这个理。只有对法律、对道德有所敬畏,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才不会肆意挥霍人与人的信任、人与社会的契约精神。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笔者希望铁路部门能够合理细化禁烟办法,对违反者既要严格处罚,也要适当宽容。毕竟,“罚款”不是目的,“禁乘”也不是目的。(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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