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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金互助迎来发展热潮 风险控制必须注意
  发表人:管理员 发表日期:2015/12/26 点击率:579

金融品牌网讯:2015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持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

    面对新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大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全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软件创始人、全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运营著名指导家仵占元一行人于今日就各类新农村金融组织的现状及发展道路进行了探讨和解析。

图为大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全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软件创始人、全国农村新型合作金融运营著名指导家仵占元 合影    (左起仵占元、林厚富)

                  

仵占元和林厚富一行人就农村资金互助问题展开研讨

    此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把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进行了分类,并剖析了相关金融组织的风险概况,同时指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不能一蹴而就,它需要经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发展阶段,对农村资金互助新模式的发展提出了规范发展建议和风险防控制度,可谓是硕果累累,尤其是在新金融组织发展和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一致意见。

    在未来新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方面,林厚富及仵占元一行人认为,规范不是取缔,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规范必须要稳妥,要实行软着陆,避免由于规范措施不当带来更大的风险,避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监管被动局面发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1、名称规范

    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必须作为合作社的内设部门(但资金互助业务要独立核算),以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部或信用合作部名称开展业务,不能以“农民资金互助社”等类似名称开展业务,因为未经监管部门审批的“农民资金互助社”属于非法机构,其业务印章及公章都无法在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同时也极容易造成误导宣传,必须做到牌匾、凭证、印章上的名称一致。

    2、法人治理规范

    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虽为合作社内设部门,但由于其业务独立,也要有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发起人要以货币形式真实出资,并在会计账簿上体现。发起人入股资金总额不低于50万元,发起人人数不少于5人,最大持股比例不应高于发起股金总额的20%,最小持股比利不应低于发起股金总额的5%。防止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绝对不能将这一组织办成私人的小银行。
    3、服务范围规范
    服务范围要严格限定在农民合作社成员内部,不允许超范围经营。
    4、资金投向规范
    资金投放必须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生产和生活的资金需要,投放给合作社成员的资金必须实行“小额分散”的投放原则,避免出现顶冒名等贷款垒大户现象。如资金有余,也可以投放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但必须做贷款发放手续,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偿使用资金互助部资金现象发生。
    5、安全设施规范
    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部要有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资金及人身安全。
    6、监管指标规范
    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贷款集中度、不良贷款拨备率、备付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要规范达标。
对于在规范检查达标的合作社,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为其备案,并颁发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业务资格证书,合作社可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业务范围。对规范检查未达标的,要限期达标,在限定期限仍未达标的,要终止资金互助业务,实行市场退出。在规范检查中严重偏离服务方向、已形成较大经营风险、涉嫌非法集资的,要坚决取缔,净化市场环境。对于规范达标的合作社,可以申请设立乡镇级的农村资金互助社,获得地方监管部门审批后,可以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或农村信用互助社。采取正向引领机制,增强合作社规范发展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规范健康发展。
    关于风险控制方面,首先剖析了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五大风险,即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支付风险、操作风险和安全风险,同时指出新农村金融组织核心仍是风险控制,必须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而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场经营主体、社会化专业培育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规范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但并不等于就不会再出风险。单体机构面临的支付风险是自身无法根本解决的,那就需要建立行业自律体系,严密完善的行业自律体系是保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稳健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建立真正的行业自律体系并不是几家或一个县的合作社简单的联合就能解决的(因为规模较小的联合无法吸引专业的金融人才,也无法有效防控支付风险),必须建立省级行业自律体系,这就需要具有专业金融知识人才的社会化培育机构来培育,同时也离不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支持。
    建立省级行业自律体系,目前最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农民合作社省级联合社,在省级联合社内部设立资金互助业务管理部,负责管理、指导和审计检查成员社的资金互助业务。并采取以下手段建立起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建立成员社资金互助业务支付准备金制度。成员社按资金互助业务吸收资金总额10%的比例实行差额缴存支付准备金,联合社将成员社缴存的支付准备金专户存储到银行,利息归成员社所有。如果某一家出现支付困难,可以申请动用他们自己缴存的支付准备金额度,如果还不足以支付,那省联社可以利用其他社缴存的支付准备金向其调剂资金。这一制度类似于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二是建立成员社资金互助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制度。成员社按资金互助业务吸收资金总额的0.5%按年缴纳风险补偿基金。联合社将成员社缴纳的风险补偿基金专户存储到银行。如果成员社资金互助业务经营破产,用风险补偿基金支付社员存入的资金,可以化解一家社破产对其他社造成的挤兑风险。这一制度类似于人民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
    三是由成员社出资设立省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可以解决成员社向银行融资贷款的担保问题。这样就可以有效解决合作社系统内部资金不足时可以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
    四是在条件成熟时由成员社出资发起设立省级保险互助组织,打造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与养老、医疗等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互利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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