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统计显示,夜间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白天的2倍以上。我们知道,夜间行车离不开灯光,而尽管车辆上安装着灯光照明设施,但由于车辆的照明条件有限,驾驶员的视线大不如白天,加之驾驶员在夜间行车的空间观念相对窄小及更容易疲劳等特点,所以在行车中要多加注意。另外,夜间行车时所使用的灯光并非专一的为了照明,其中还包含了许多行车指令及信号,作为驾驶员必须要学会正确使用灯光,以确保行车安全。
行驶前,应先开启灯光,打开示宽灯、后尾灯、牌照灯和仪表灯等,待照清前方路面后再驾车出行。行驶中,当车速低于30公里/小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灯光要照出30米以外;当车速高于30公里/小时,应当使用远光灯,灯光必须要照出100米以外。在有路灯的城市街道和市郊的道路上行驶,可使用近光灯和示宽灯。转弯时在打开转向灯的同时,要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待通过转弯路段后,再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开启远光灯。夜间行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临时停车时,要打开示宽灯,必要时可打开警示灯。
超车不当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夜间超车比白天超车所遇到的情况更为复杂,要尽量避免超车,如果必须超车时,要特别谨慎,必须在道路和交通条件完全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超越。在超车时,要选择路面较宽的地段跟近前车,然后用远、近变光告知前方车辆,待前车让路后,再向左打转向灯,超越后再给被超越车辆留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再向右打转向灯,并驶回原车道。
行车中的会车是难以避免的,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当在夜间会车时,应在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并适当降低车速,靠道路右侧保持直线行驶,选择路面宽阔平坦的路段交会。在会车过程中,有时为了进一步观察情况,可短时间开一下远光灯,但要注意不要给对方的正常行驶造成影响。假如对方不改变远光灯时,应立即减速并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对方变光。即使对方没有变换近光灯,千万不要赌气使用远光灯会车。作为驾驶员必须要清楚,使用远光灯会车会使对方严重增加视线障碍,是极其危险的。
夜间行车一般不使用喇叭,通常采用远、近光灯交替开闭的方法,代替喇叭告知道路上的车辆及行人。当车辆通过急转弯时,要采取远、近光灯反复互换的方式提醒相向来车,以免在弯道会车时发生意外。如遇雨雾天气夜间行车,应当使用近光灯,切莫使用远光灯,以免出现眩目的光幕影响视线。
因车辆后面的照明较差,在夜间应当尽量避免倒车。当突然关闭灯光时,如果眼前什么都看不见,就要稍停片刻,待视力适应后再驾驶车辆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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