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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张家界武陵源山泉王纯净水厂一案为何不执行?是私吞?还是官商勾结?
  发表人:管理员 发表日期:2015/5/22 点击率:1323
关于张家界武陵源山泉王纯净水厂被侵权问题的相关资料

  一、2000年初,武陵源区居民邓先安、胡祖德、邓尊华(已去世)三人在武陵源区开发一个纯净水厂(有社区证明),由于三人均系目不识丁的老农民,因此不懂得我国有关企业开办和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因而不知成立董事会、董事长、注册商标等事宜,经营状况也不景气。

  二、2001年5月,慈利县人唐芳复介入水厂经营,众人推举唐芳复任董事长,并于武陵源区工商局注册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武陵源山泉王纯净水厂(及原邓先安、胡祖德、邓先华三人开发的纯净水厂),唐芳复任法人代表。股东成员为:唐芳复、唐芳任、胡祖德、邓先安、邓先任、谭少培、张正芳、向松清、廖明华(现据唐芳复、邓先安、胡祖德、邓先任反映,真正的股东只有唐芳复、邓先安、胡祖德、邓先任、唐芳任五人)。

  三、经营至2002年,该水厂欠了一笔债款,同年9月,武陵源区国家干部唐国生、谢花绒夫妇(唐国生系武陵源旅游局干部,谢花绒系武陵源信用社干部)答应出资合股经营武陵源山泉王纯净水厂,唐国生答应出资30万元,谢花绒出资10万元,于是唐谢二人进入水厂参加经营(有张家界市人民法院取证),而唐谢二人进入水厂后根本没给水厂投入任何资金(有原任会计邓先任证明)。

  四、2002年9月26日,武陵源区旅游局下文任命唐国生为张家界武陵源山泉王纯净水厂董事长(由局长邓剑的签字),此纯属荒唐之至——该水厂为私营企业,于武陵源区旅游局毫无瓜葛,该旅游局无任何权利批下此文。

  五、2014年湖南公共频道《今晚八点半》栏目派人去张家界市工商局询问此案有关情况,关于武陵源旅游局下文任命唐国生为水厂董事长一事时,市工商局说该水厂是挂靠在武陵源区旅游局的,此话纯属胡诌乱编;再问及唐国生夫妇身为国家干部为何任其参加水厂经营一事时,市工商局说其时唐谢二人尚未转正,属合同干部,此话不合事实。

   
 
 投诉人:邓先安  胡祖德http://bbs.rednet.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2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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